「新聞」103/07/09 - 室內空品法7月1日管制生效 環保局辦理稽查管制法規說明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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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國人平均約有90%的時間處於各種不同的室內環境中,然而不良的室內空氣環境容易導致人體異常症狀,眼、鼻、喉頭感到刺激等,甚而氣喘發作。近年來,國內罹患肺部疾病比例逐年上升,使得室內空氣品質健康危害的議題逐漸受到大家重視。

        有鑑於此,總統府於100年11月23日制定公布「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」,敦促環保署積極推動室內空氣改善輔導,以維護國民健康。近年來,臺南市環保局依循政策管理方向,積極推動各項室內室內空氣品質改善規劃,針對本市轄內民眾經常出入之公共場所,如醫療機關、圖書館、政府機關、百貨商場…等,進行室內空氣品質巡查檢測、維護管理訪查及公告方法檢測。

        臺南市環保局於102年10月至103年3月期間,特針對轄內12家大型公共場所採用公告方法進行檢測,其中亦包含101年度五處較具室內空氣品質改善空間場所之甲醛複測,檢測結果皆全數合格,顯示臺南市推動室內空品輔導規劃已逐漸獲得成效。自今年7月1日起,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稽查管制原則開始上路,為能讓第一批公告管制場所先行瞭解相關稽查管制原則,臺南市環保局於今年7月9日假於崑山科技大學辦理「室內空氣品質稽查管制原則說明會」,會議議題內容除特別邀請環保署空保處陳樺蓁技士講解「室內空氣品質稽查管制原則要點說明」外,也邀請崑山科技大學許永續環境中心許逸群主任講述「公告之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撰寫」向公告管制場所宣達相關行政義務,協助與會場所填寫新版維護管理計畫書。

        因應環保署室內空氣品質管制期程,部分場所態度轉趨為積極,已先行進行加強排氣、防漏等改善工程,其室內空氣CO2及細菌濃度有明顯改善。張局長皇珍表示,未來將針對本市33家第一批公告場所進行公告檢測方法之外,也會持續邀請專家學者進行現場訪查,確保市民常進出場所之室內空氣品質。而公共場所也須儘早作好相關行政義務與管理工作之準備,以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管制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