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/10/13 - 敏感族群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宣導會
辦理目的
為改善室內空氣品質,以維護國民健康為目的,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1年11月23日正式施行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,並於103年1月23日及106年1月11日分別公告「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」及「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二批公告場所」,目前已管制了大專校院、圖書館、博物館及美術館、醫療機構、政府機關、鐵路車站、航空站、大眾捷運、金融機構、表演廳、展覽室、電影院、KTV、商場及健身房等16類場所,環保署於105~106年進行產後護理機構、護理中心及幼兒園等敏感族群進行名單調查,規劃後續納入公告場所名單,並於106年考評項目納入巡查輔導幼兒園。
根據統計國人每人每天約有90%的時間待在室內,尤其是孩童及老人屬於敏感族群,對於室內空氣品質的好壞較為敏感,比起一般民眾更容易受到室內空氣污染的危害。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保障轄區內敏感族群之健康,特辦理「敏感族群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宣導說明會」,課程內容包含「室內空氣品質法規」、「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概論與維護管理」及「淨化室內空氣品質植栽介紹及效益」,請各場所踴躍派員參加,提升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之相關知識。
辦理時間
中華民國106年10月13日(五) 下午 13時30分
辦理單位
主辦單位: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
承辦單位:崑山科技大學
會議地點
臺南市勞工育樂中心-2F第一教室 臺南市南區南門路261號
會議資料
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簡介-林渤原技士
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概論與維護管理-許逸群主任
淨化室內空氣品質植栽介紹及效益-黃毅斌講師
會議實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