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新聞」109/11/24-環保局擴大巡查輔導 提升公共場所室內空品

        室內空氣品質良好與否,對健康影響不容小覷。環保署已公告第一批、第二批室內空氣品質管制場所,預計還會有第三批。臺南市環保局4月起已針對國中、小學、幼兒園、地區醫院等86家未來管制重點場所宣導。另外, 12月也會對已公告管制的場所辦理室內空氣品質列管現況檢討說明會,提升自主管理能力,妥善維護室內空氣品質。

 

        環保局除進入國中、小等未來管制重點場所宣導外,也協助檢測室內空氣品質,更在9月7日辦理室內空氣品質法規說明會,讓未來管制重點對象了解維護室內空氣品質的重要。

 

        環保局每年均對管制場所執行室內空氣品質稽查。108年共稽查37家,3家未符合法規標準,經輔導均已改善完成,複測後符合規定。109年至11月止,稽查37家全符合規範。環保局指出,被列管場所應設置維護管理專責人員、撰寫維護管理計畫書及定期實施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,未依規定辦理依法可處1萬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。

 

        環保署公告之第一批、第二批室內空氣品質管制場所包含,大專校院、圖書館、博物館、美術館、醫療機構、政府機關、鐵路車站、金融機構、電影院、視聽歌唱業、商場及運動健身場所等。

 

        環保局表示,歷年來室內空氣品質巡查檢測,都有一些常見的疏失之處,就是長時間緊閉門窗使用冷氣,以致在空氣流動不易的狀況下,室內活動人數又多時,二氧化碳及其他污染物就容易累積。有關室內空氣品質相關資訊查詢,可於http://www.js-ene.com/tainan_epb/iaq/查詢。

 

       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,民眾關心空氣品質,但較多是注意戶外的部份。其實,隨著社會進步與發展,人們待在密閉建築物空間的時間愈來愈多,室內空氣不好時會影響工作效率,也不利健康,公共場所務必管理好室內空氣品質,利人又利已。

 

        環保局長謝世傑強調,室內通氣量不佳時,二氧化碳及其他污染物就容易累積,室內空氣品質就容易惡化,環保局會持續督導公共場所管理好室內空氣品質,以維護大眾健康。

 

承辦單位:空噪科 

承辦科長:楊朝全   電話:06-2686751轉260

承辦人員:林佳琪   電話:06-2686751轉359

 

資料來源: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