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/12/14-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列管現況檢討說明會

一、目的

 

        為「改善室內空氣品質,維護國民健康」,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1年11月23日正式施行「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」(以下簡稱本法),並依其內容於103年1月23日公告「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」及106年1月11日公告「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二批公告場所」,持續對適用本法第六條之公私場所逐批公告列管。

 

        環保局為配合環保署相關政策之推動,特辦理1場法規宣導說明會,會議主題包含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推動及最新公告、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維護管理以及臺南市公告場所查核結果檢討等。藉此說明會研擬管制精進方案與建置相關維護指引,讓公告場所更能掌握自主管理制度,避免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相關法規,請各公告場所撥冗參加。

 

二、主辦單位: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

協辦單位:崑山科技大學

 

三、會議時間:中華民國109年12月14日(星期一) 下午2時00分

 

四、會議地點:臺南市勞工育樂中心-2F第三會議室(臺南市南區南門路261號)

 

五、會議資料:

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推動及最新公告謝議輝環境技術師

公告場所查核結果檢討暨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許逸群主任

 

六、會議實況